《通知》指出: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农村地区“红白事”,历来是农村集体聚餐的集中时期。农村集体聚餐由于场所设施简陋、厨师流动性大、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紧密结合指挥部针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统筹抓好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工作,有力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好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做好对专业加工服务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压紧压实农村群宴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强化现场指导。重点排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加工操作过程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全力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泸州市农村群宴放心厨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群宴放心厨房建设。鼓励推进“公司+乡厨”管理模式,强化对乡厨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压实压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通知》强调: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以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切实加大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力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事件,一定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高效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时下气温回升,野菜、野生菌等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来源不明野菜、有毒野生菌的风险加大。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在乡镇集市、农贸市场、交通要道、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承办点等各类场所,通过发布预警公告、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视宣传资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以醇基燃料、野生菌、亚硝酸盐以及生冷食品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群众树立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信息来源:食品经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