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瓶、桶装饮用水、食用农产品共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43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不合格食品包括:桶装饮用水2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问题
乐昌市金鸡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金鸡山泉、瑶森天泉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市场陈仁贵、浈江区荣禄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见的细菌之一。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本菌存在。正常情况下人类的免疫系统可以有效抵抗该菌的感染,如人体免疫系统不健全或出现免疫系统缺陷时容易受到铜绿假单胞菌的感染,容易引起呕吐、腹泻等继发性疾病。
5.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其残留在人体内不易分解,会导致体内毒素的累积。少量摄入氟虫腈超标的蔬菜,可能会引起身体不适,比如头痛、头昏、腹泻等等。氟虫腈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