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对县域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口水果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于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出货、专人搬运、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需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省内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经营销售,重点从业人员需严格按照防疫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对所有系统备案涉外冷库全面清查一次,直接暴露人员信息均录入系统,纳入日常核酸检测抽样范围,并随机抽查20%非涉外冷库,共清查涉外冷库17个,非涉外冷库15个。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7户次,进口水果经营户200余户次,出动执法人员410余人次。
二是对照自查问题落实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户限期整改,切实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指导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人、物、环境”同防。要求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应用“浙食链”“浙冷链”,应上尽上,应录尽录。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56个,落实整改问题56个,闭环率100%。
三是总结提升巩固行动成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总结,例如经营户不了解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经营户不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落实防疫措施等问题。对于不了解防疫政策的问题,通过宣讲、发放宣传单、手把手指导等方式帮助经营户了解落实防疫措施,共发放宣传单80余份;对于明确知晓防疫政策仍旧不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不姑息、不轻放。同时,执法人员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全链条日常监管,对于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巩固“回头看”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