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网络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民生保障商品价格监测工作,一方面通过“日研判”“日分析”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针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办。
(一)案件经过
涉事人员李某某在松山区开办一家果蔬超市,于2022年6月6日在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安徽省全椒依诺商贸有限公司以“代运营”的名义,向李某某索取了超市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上传至平台进行经营主体公示,随后以该超市名义开展平台线上经营。
安徽省全椒依诺商贸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隐瞒“代运营”收取相应服务费的重要事实,在未取得授权及委托的情况下,直接操纵制定该果蔬超市线上商品销售价格,在疫情期间大幅度加价销售重要民生商品,获取非法利润。
以10月13日部分蔬菜价格为例:
1.西葫芦进货价格2.2元/500克,商户给代运营报价2.5元/500克,该平台销售价格5.8元/500克;
2.老姜进货价格5.5元/500克,商户给代运营报价6.5元/500克,该平台销售价格9.4元/500克;
3.芹菜进货价格2元/500克,商户给代运营报价3元/500克,该平台销售价格5元/500克。
4.作为参考,维多利超市10月13日西葫芦零售价格2.68元/500克,老姜零售价格5.98元/500克,芹菜零售价格1.38元/500克。
(二)案件进度
1.根据目前掌握的案件线索及证据,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初步判定安徽省全椒依诺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转借营业执照多个违法行为,并决定将该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2.该果蔬超市经营者李某某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给安徽省全椒依诺商贸有限公司,用于代运营开展线上经营,同时李某某还为其线上经营提供货源,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之规定,涉嫌构成出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目前,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正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围绕保供稳价开展系列监督执法工作,并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可通过拨打电话12315、12345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