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然存在问题未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经营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和经营“三无”及标签瑕疵食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02
二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督促学校及食品经营主体积极落实管理及主体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校内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坚决拒绝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及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等有关要求;重点检查D级风险等级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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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从严从细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对学校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巡查,对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店、烧烤食品、油炸食品及“三无”低价食品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设置了食品安全联络员,落实责任包联制度,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防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的学校食品安全部门联动监管协作机制。同时,检查人员利用排摸巡查对经营户的消杀、测体温行为进行现场指导,提醒经营户在上下学高峰期控制进店学生人数,有序维护销售秩序。并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周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