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省局行政审批局: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设立登记环节“多证合一”模块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填写无误即视为完成相关事项备案,备案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经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食品经营管理部门或西安海关;新设市场主体也可不在“多证合一”模块进行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部门网站或者线下办理备案。
(二)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送同级行政审批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引导办事群众做好“多证合一”备案信息填写工作,将“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
(三)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业务系统改造和部门对接,尽快实现全市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多证合一”工作。
联系人:薛斌杰,电话:029-8613839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