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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30万的“假酒”,市场监管帮你签收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0-28 09:16 来源: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高新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批“假酒”通过物流配送抵达我市,现存放在高新某物流公司的仓库内。10月27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举报地点开展突击检查。在该仓库发现有疑似货品数箱,执法人员将印有“闻香杯”字样的纸箱拆开,发现每个纸箱内都有两箱标注为“青花汾酒30年”的货品,为了掩人耳目,供货商给每箱酒都套上了“外套”。经专业人士鉴定,这批酒均不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并出具了鉴定报告。
  酒类产品是食品领域中的重要品类,不仅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近年来,随着酒类市场的繁荣,酒行业假冒伪劣现象越发严重,对此我国各大省市开展打击食品领域假冒伪劣专项行动。
 
  日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高新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批“假酒”通过物流配送抵达我市,现存放在高新某物流公司的仓库内。
 
  10月27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举报地点开展突击检查。在该仓库发现有疑似货品数箱,执法人员将印有“闻香杯”字样的纸箱拆开,发现每个纸箱内都有两箱标注为“青花汾酒30年”的货品,为了掩人耳目,供货商给每箱酒都套上了“外套”。经专业人士鉴定,这批酒均不是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并出具了鉴定报告。
 
  这批白酒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对这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的白酒进行了强制扣押。据悉,被查处的“假酒”共计270瓶,涉案金额高达约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假酒”大多使用的是工业酒精,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甲醇。长期食用,可能造成双目失明,严重者可能会导致死亡。面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造假方式,为避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白酒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合法正规销售渠道,如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或酒类专卖店等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酒类经营企业。索取和保管好购买票据,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三无”产品的酒。购买低度酒(10%vol以下)时,请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酒。
 
  2. 不要贪小便宜。高档白酒处于稀缺状态,过低的价格肯定值得警惕。
 
  3. 在买酒时要认真审视商标名称、色泽、图案以及标签、瓶盖、酒瓶、合格证、礼品盒等情况。注意查看包装图案是否存在文字模糊不清、边缘解封松紧不均、留缝隙以及瓶盖胶帽在不同光线下效果差异不大等特点;酒瓶封口是否严实,是否有破损、胶水等重新加工的痕迹,看瓶体是否有裂纹和砂眼等。如出现上述情况,需要警惕。
 
  4. 根据国家有关食品标签的要求,生产单位应在酒的标签上标注这些内容:生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规格、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您
 
  饮酒适量有理性 特殊人群有禁忌
 
  ① 适量饮酒。
 
  ② 不空腹饮酒,食饮结合。空腹时酒精吸收较快,容易醉酒。
 
  ③ 尽量不混合饮用多种酒类。由于各种酒的成分构成有差异,混饮后容易引起上头、醉酒等不适。
 
  ④ 特殊人群应避免饮酒。如孕妇、酒精过敏人群、病患人群、长期服药人群、未成年人等。
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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