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经营资格、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原料采购储存、食品进货查验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销售腐败变质、过期和“三无”产品,及时下架临期、胀包、漏气等存在变质风险的食品,切实做到合法、诚信经营。并督促经营者加强货物堆放、用电、用火等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校园周边禁止销售酒类产品知识。
截至目前,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1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督促整改。(审签领导:白仑 信息员:李宛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