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1大类1009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其中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市场(推户:徐昆)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岳阳市君山区岳阳海吉星市场静静蔬菜批发店(A2区-119号摊位)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未遵守采摘间隔期,为快速控制病情而加大用药量,致使上市销售时未降解至标准限量值以下。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市场(摊户:高建华)销售的,来自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高基庙镇高基庙村刘国祥的鸡肉检出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汨罗市勇军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肉检出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汨罗市高兴旺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检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尼卡巴嗪对鸡的多种艾美耳球虫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具有易吸收、长效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
另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华容县章华镇南门市场(摊户:潘先祥)销售的牛肉。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根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肉类(畜禽内脏除外)中镉的限量为≤0.1mg/kg。牛肉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在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除食用农产品外,还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为:津市市胡记早餐店销售的馒头检出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岳阳、常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09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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