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共2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文娇丽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销售的海白,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临高县调楼陈球星海鲜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东方市第三市场张兰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五)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李虹遐蔬菜摊销售的芹菜,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检验发现,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李虹遐蔬菜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海口美兰何伟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七)海口美兰宝萱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八)万宁万城万滨餐具消毒服务店销售由万滨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生产日期:2021年05月19日),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九)琼海嘉积和树金隆酒家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生产日期:2021年05月24日),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