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期)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17 15:46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12类共145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12类共145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11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广西玉林市广佰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豆角”,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检测结果为1.9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二)博白县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乌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49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三)广西百花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海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38.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日期:2021-06-1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