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3期...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03 08:51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2.6公斤,共计12.6公斤,货值1509.48元,已销售12.6公斤,共计12.6公斤。未召回原因:展开召回,已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供货商或河虾源头造成的。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河虾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该批次河虾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由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日期:2021-05-03
 
 地区: 江苏 中国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品 监管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品 监管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