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城乡居民、消费者切勿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在春夏季外出踏青、游玩过程中要注意不要随意采摘、食用路边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禁止购销野生蘑菇
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严禁采购、销售野生蘑菇。广大城乡居民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切勿采摘野生蘑菇进行售卖,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他人。
严格进货索证索票
宾馆酒店、民宿、旅游团客接待单位、农家乐及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企业食堂、工地食堂、自建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严把原料采购关、验收关,严禁采摘、购买、制售野生蘑菇。
科学处理误食情况
如有误食野生蘑菇出现恶心、头晕、呕吐、幻视、幻听等不适症状,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前往医院诊治。
强化宣传及早防范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野生蘑菇风险预警和防范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加大对城乡居民、消费者的宣传,提高警惕性,防范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在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据资料记载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许多毒蘑菇和食用菌的外观特征没有明显区别,甚至非常相似。因此至今还没有找到快速可靠的毒蘑菇鉴别方法。蘑菇是否有毒,肉眼无法识别,鉴别蘑菇是否有毒,民间有一些说法,但其实并不可靠。比如依据颜色是否鲜艳、生蛆、长虫、有没有酸臭味,煮后是否使大蒜和银器变黑等来判断有没有毒,这些都是不科学的。如果不慎食入,应尽早通过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