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年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6号),明确了今年省级在我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清远市落实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请你们按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6号)
2.2021年清远市落实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许志刚,联系电话:189225687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