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4类食品共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9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6批次、糕点8批次、酒类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17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0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水产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兽药残留和金属污染物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兽药残留问题
始兴县隆达酒店购进的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金属污染物问题
新丰县汇客商行销售的标称香酥鱼仔,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一种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的主要原因能是养殖或贮运过程中违规使用。
镉(以Cd 计)
镉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暴露可导致肾和骨骼损伤。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或生产加工过程污染等。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