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餐饮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等6类161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58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餐饮食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饼干20批次、粮食加工品27批次、肉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永清县好味来食品加工厂分装的单晶体冰糖,还原糖分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2.昌黎云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味配制酒,酒精度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廊坊市广阳区东安市场和益食府销售的自制熏肉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914.xlsx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