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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出台《深化全市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7-13 16:26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结合实际,九江市出台《深化全市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结合实际,九江市出台《深化全市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2020年底,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合格率在97%以上,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到2035年,全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方案共包含25项工作任务,要求各个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问题。按照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落实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管责任。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加强县乡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5年内100%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2.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风险管控,重点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食品品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重点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县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任务,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装备仪器、执法人员满足监管需要。加强县乡两级市场监管、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考录、选调、培养和使用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可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监管辅助人员予以弥补,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筹使用。完善网格化管理,将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综治网络对接。每个自然村、社区居委会明确1名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3.加强标准建设。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针对九江市产业发展急需、尚无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聚焦我市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婴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以及大宗食品等重点品种,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食堂、食品“四小”等重点生产经营场所,食品生产加工、网络订餐、集中供餐等重点生产经营领域,制修订一批急需的监管工作标准。

  4.推动食品保险。将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与风险等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挂钩,鼓励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群体用餐或集中供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带头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5.推进信息共享。逐步推进卫生健康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之间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信息化共享。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定期更新汇总农业投入品的监测情况并通报给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重大案件实行联合督办。

  6.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制度,对存在食品安全治理风险隐患的党委、政府进行约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7.实施精准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依法定期公开抽检信息,强化检打联动,发现的不合格食品100%核查处置。各级财政保障匹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经费,确保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每年抽检批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8.加强质量追溯。食品种植养殖和生产经营主体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记录真实、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接国家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9.推进智慧监管。着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汇聚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10.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投入,继续推进县(市)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构建完善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1.强化培训考核。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专员试点工作。企业每年安排食品安全专员、主要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集中培训。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教育等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确保其知识与能力匹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2.强化种养管理。鼓励食品种植养殖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信息,实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及产品追溯全覆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实行追溯管理。

  13.推动企业自控。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风险预防管控能力。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管理部门。

  14.推进环境治理。2020年完成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种养区。持续开展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为主的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15.强化粮食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市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实行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发现受污染的粮食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16.加强生产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原材料入库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记录制度。推进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17.强化流通监管。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各地农贸市场要配齐食品检验设备、检验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用农产品供给质量安全。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防止食物脱冷变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

  18.强化餐饮监管。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20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餐饮单位规范化管理。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建设。强化主管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集中配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总部分部餐饮同标同质。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制度,确保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抓好群众自采自食野生有毒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件发生数和死亡人数。

  19.聚焦校园食品。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领导陪餐制度,推行学生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五毛食品”专项治理,建立校园食品采购订单制度。

  20.强化企业责任。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1.实施评议考核。完善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管理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乡镇(街道)对村(社区)食品安全的管理、指导与评议。各级党委、政府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22.强化风险会商。优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风险会商、研判和处理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客观真实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23.完善奖励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奖励制度,针对监管执法、协管辅助、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等不同类别,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大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以举报为名敲诈勒索、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商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企业等非法行为。

  24.促进产业发展。优化许可程序,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和“一次不跑”,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1/3。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计划,促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化发展。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发展,打造有影响力的食品品牌和知名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25.实施示范创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双安双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婴配乳粉“品牌提升”、食品安全“护校护苗”、城乡食品“同标同质”、餐桌“污染治理”、保健食品“识骗防骗”、“优质粮油”和进口食品“国门守护”等专项工作,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日期:2020-07-13
 
 地区: 九江市 江西
 标签: 食品安全
 科普: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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