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切实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靶向性和精准性,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食品销售风险评级指标进行了更新,并对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市、区(县)局要充分认识风险分级管理在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风险等级评定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与推进“互联网+监管”相结合,加快推进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二是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对食品销售对象如实打分评级,并将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三是每季度对各地市推进食品销售风险评级情况进行通报,确保2020年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达到70%以上,2021年底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食品流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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