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无汽苏打饮料(蜜桃味)
(一)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网店经营的、标称河南省博爱县喜多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汽苏打饮料(蜜桃味)(生产日期:2019年9月2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计购进上述产品720瓶,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主动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措施。
二、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吊炉花生(炒货)
(一)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经营的、标称加州原野(霸州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吊炉花生(炒货)(生产日期:2019年6月22日),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批次产品30袋,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中粮海优(北京)有限公司已主动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