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抽检相关产品524批次,合格样品499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25批次(详见附件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李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马铃薯淀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李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马铃薯淀粉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内蒙古牧源乳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牧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二代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乌兰浩特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乌兰浩特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毒死蜱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光宴南北食坊(被抽样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光宴南北食坊)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赛罕区草原喜顿食品加工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赛罕区草原喜顿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草原喜顿土豆粉(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7.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李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8.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李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9.玉泉区溋润蔬菜经销部(被抽样单位名称:玉泉区溋润蔬菜经销部)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0.杭锦后旗陕坝镇三禾润家生活超市联社店(被抽样单位名称:杭锦后旗陕坝镇三禾润家生活超市联社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海拉尔区刘丽水果商店(被抽样单位名称:海拉尔区刘丽水果商店)经营的西柚,联苯菊酯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2.内蒙古草原天蒙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奈曼旗天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雄风酒42%vol,酒精度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3.红山区海福红山和达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红山区海福红山和达超市)经营的柚子,联苯菊酯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4.乌兰浩特市福喜登来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福喜登来超市)经营的黄瓜籽粉,菌落总数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5.乌兰浩特市福喜登来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福喜登来超市)经营的烤鱼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6.赛罕区美怡食品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赛罕区美怡食品超市)经营的精品葡萄柚,联苯菊酯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7.清水河县城关镇全良油籽加工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全良油籽加工厂)生产的胡麻油,酸值(以KOH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8.清水河县城关镇全良油籽加工店(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全良油籽加工厂)生产的胡麻油,酸值(以KOH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19.内蒙古漠北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漠北香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永盛祥浓香胡麻油,溶剂残留量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杏仁,亚麻酸/总脂肪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1.克什克腾旗草原野果饮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克什克腾旗草原野果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杏仁饮料,亚麻酸/总脂肪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2.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露杏仁露,棕榈烯酸/总脂肪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3.内蒙古仙客来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仙客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4.内蒙古天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诏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5.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高原杏仁露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露杏仁露,棕榈烯酸/总脂肪酸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