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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年货需注意!浙江公布春节专项食品抽检信息 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1-16 10: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春节假期将至,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令消费特点,针对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加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本次专项共抽检500批次样品,涉及浙江208家生产经营单位,检验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6批次,总体合格率98.8%。
   食品伙伴网讯  春节假期将至,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令消费特点,针对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加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本次专项共抽检500批次样品,涉及浙江208家生产经营单位,检验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6批次,总体合格率98.8%。

  据悉,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抽样场所以流通环节为主,样品覆盖全省11个市,主要包括超市、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农贸市场等实体经营场所。

  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物、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物、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诸暨市城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张其燕摊位销售的韭菜、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瞻萍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蔬菜、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种养殖的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为:温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浦江县仙华农贸市场徐爱丽销售的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农贸市场彩霞水产店销售的黑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是一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克百威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在施药区觅食的鸟类可能致命,且误食致死的鸟尸可能会对其它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并不易降解,易造成环境污染。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近年来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可致癌。其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的水霉病有特效,也可以很好的用于鳃霉病、小瓜虫病、车轮虫病、指环虫病、斜管虫病、三代虫病,和其他一些细菌性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孔雀石绿药物虽然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但是由于没有低廉有效的替代品,因此仍然在水产品养殖等领域被非法使用。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微生物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微生物超标,为:诸暨市暨阳街道新农都王书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林香园食品厂生产的碧根果仁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产品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杭州、温州、绍兴、金华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诸暨市城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诸暨市暨阳街道下坊门村 韭菜 / / 2019-10-18 镉║0.20mg/kg║≤0.05mg/k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杭州临安林香园食品厂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大鹄村 诸暨市王书敏食品店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育英路157号新农都粮油副食品14号113-114 碧根果仁 散装称重 林川食品 2019-09-22 霉菌║3.7×10²CFU/g║≤25CFU/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 浦江县仙华农贸市场徐爱丽 浙江省浦江县仙华农贸市场14号摊位 河虾 / / 2019-11-04 呋喃西林代谢物║6.45μg/kg║不得检出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温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飞霞北路东侧欧洲城H幢2-3层 长豆角 2019-11-10 克百威║0.077mg/kg║≤0.02mg/k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检不合格
5 / /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瞻萍水产店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门农贸市场水产品区229号摊位 梭子蟹 / / 2019/9/2 镉(以Cd计)║1.5mg/kg║≤0.5mg/kg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6 新农都水产市场 萧山区新汉路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农贸市场彩霞水产店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农贸市场120号摊位 黑鱼 / / 2019/10/11 孔雀石绿║0.82μg/kg║不得检出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115

      相关报道: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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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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