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料、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6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金属污染物、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义乌市建甜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如泰味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魔料(非即食固态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
(一)舟山市定海区南珍菜场50号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洑家新村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湖州南浔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肉,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沼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杭州裕来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
(一)永康市聪艳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梦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梦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不是杭州梦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杭州临安云霞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义乌市天坤食品厂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杭州潜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长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长恒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不是杭州临安长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四)临安天峰炒货食品厂生产的碧根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金属污染物
浙江九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压片糖果(固力本—火),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九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大润发时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於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宁市佳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味豌豆(坚果炒货食品),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宝鑫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江涛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浓香菜籽油,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杭州、温州、舟山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