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辽宁省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

辽宁省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21 09:21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辽宁省政府食安委印发《2019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进一步督促各市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辽宁省政府食安委印发《2019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进一步督促各市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执行情况,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方案》,对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情况和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两方面开展,共38项考核指标,总分共计100分,将通过自查评分、部门评审、综合评议等三个步骤实施。

  《方案》提出,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市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考核结果由辽宁省政府食安委通报各市政府,同时抄送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党委。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市政府,由辽宁省政府食安委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对于考核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日期:2019-10-21
 
 地区: 辽宁 中国
 行业: 食品检测
 标签: 检查 管理 食品安全
 科普: 检查 管理 食品安全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