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宽功能性原料的提交材料范围:通过提交韩国国内外认证、使用现况和原料特征等相关材料,可以确认产品与医药品不同或不相似时,不必提交功能性原料的相关材料。
2. 明确规定了以儿童等特定人群为对象的功能性原料及健康功能食品需提交材料的内容、要求和评估内容。
3. 扩大摄入量评估资料条件:最近5年在韩国国外被作为食品流通、销售的资料与该国家的认证资料一起提交时,可作为摄入量评估资料。
4. 使用不符合其他原料条件的原料生产的功能性原料,不可以申请功能性原料认证。
5. 修改摄入依据资料相关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