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经申报、核查、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19年拟奖励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的企业家名单,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奖励企业家在申报综合贡献奖励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对科技领军企业的企业家综合贡献奖励工作高度重视,其程序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市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技局举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吕景礼
联系电话:5883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