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蚌埠市淮上区吴雨昌鱼店经销的鲫鱼(生产日期/批号:2018/9/2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6.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分公司经销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9/27),腐霉利检出值为1.1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池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六和勤强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童子鸡(生产日期/批号:2018/8/1),土霉素检出值为27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