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海水虾中二氧化硫超标与在捕捞和运输中未严格控制保鲜剂用量有关。原料虾,尤其是海捕虾,普遍采用亚硝酸盐等作为保鲜剂,以防止虾黑变。
挥发性盐基氮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此指标表明了食物的腐败程度。此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因此营养价值越受影响。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合标说明食物存放的时间过长,导致了食物的腐败变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分别由南开区、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清不合格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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