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3批次,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宁夏金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旺熊多味葵花子,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宁夏十里花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银川市新昊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昊润马铃薯生粉,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