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2017年起,我市下发了《高邮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和《食品小作坊加工品种目录》两份文件,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制度,对改造后符合相关要求,并成功领到营业执照和登记证的,根据食品小作坊的规模、生产加工食品品种及改造资金投入等情况,确定分类补助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食品小作坊通过申请填报、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无异议后即可领取补助资金。
据了解,此次食品小作坊改造资金补助发放对象共58家,总金额28万余元,户均近5000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将食品小作坊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百分百全覆盖,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以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