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南京市江宁区董密小吃店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736.46mg/kg,标准值≤100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临安阿杰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90CFU/g,标准值≤ 25CFU/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黑芝麻糊, 霉菌检出值190CFU/g, 170CFU/g, 170CFU/g, 160CFU/g, 80CFU/g,标准值n=5,c=2,m=5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德州市进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拉格鸡子糕(南瓜牛奶味),菌落总数检出值n1>3.0×105;n2:2.5×103;n3>3.0×105;n4>3.0×105;n5>3.0×105,标准值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黑芝麻糊,大肠菌群检出值n1:2.9×102;n2:65;n3:1.2×102;n4:58;n5:15,标准值n:5;c:2;m:10;M:102 CFU/g 。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重庆嘉士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辐照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1.5×105,<10,<10,<10,<10CFU/g,标准值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南京相关市局依法予以查处,并通报产品生产所在地山东、浙江、广西、重庆等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责令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上述市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报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 3个月内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省局反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合格批次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