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生产环节风险管控。对全市相关企业食品原料加工农药、兽药残留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抽检畜禽水蜂产品1469个批次,抽检兽药产品30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抽取生猪、牛、羊尿液监测“瘦肉精”11.2万头份,“瘦肉精”监测全部为阴性。
二是规范企业市场销售行为。与市场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000余份,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统一印制销售凭证。拟启动20个交易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建设,开展农兽药、重金属残留等快速初筛。
三是严格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进货资质审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台账管理制度,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暂养池定时清洗消毒,严禁在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降低农兽药残留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