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
1、冷冻饮品。
标称山东省阳谷县景阳岗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冰棍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标称滕州市康霸冷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瓜熟了(棒冰)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标称滕州市康霸冷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玉米(混合型冰棍)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2、水产制品。
标称日照市海莱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蜇丝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3、饮料。
标称济宁市新天地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乐风清泉桶装饮用水中标签项目不合格;
标称莱芜市星河水厂生产的1批次九鼎山泉纯净水中标签项目不合格;
标称邹城市宝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中标签项目不合格;
标称邹城市孟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中标签项目不合格;
标称邹城市孟子水坊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中标签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