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北京市食药监局消息,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肉制品、罐头、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速冻食品、饮料、酒类等8类食品339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其中2批次肉制品分别被检出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超标;2批次饮用水被检出致病菌不合格。
据了解,亚硝酸盐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主要添加在熟肉制品等食品中,一是作为肉制品护色剂,增进肉的色泽,二是增进肉的风味和防腐剂的作用,达到防止肉毒素菌的产生和延长肉制品的货架期的作用。造成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的原因,一是在农副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二是人为超量添加,也有可能是食物本身含有亚硝酸盐物质。如食物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在规定使用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是如大量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食物,易引起食物中毒。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另外2批次不合格饮用水均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分别为:北京大石窝洪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北京京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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