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283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7大类,其中合格280批次,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薯类和膨化食品23批次、水产制品34批次、水果制品17批次、速冻食品17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均合格;蔬菜制品103批次,合格10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77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