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7大类产品,共计1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糕点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