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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7年度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立项计划意见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0-17 13:42 来源: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文: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9月28日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申报的21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请,进行了立项审评。专家审评结果:拟准予《贵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等7个标准立项(具体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意见,截止于2017年11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9月28日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申报的21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请,进行了立项审评。专家审评结果:拟准予《贵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等7个标准立项(具体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的立项标准有异议,于2017年11月10日前,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反馈。
 
  食品处联系人:顾 华,陆 婧。
 
  联系电话:0851-86826074。
 
  电子邮箱:gzwjwspc@163.com。
 
  附件:
 
 
 
  2017年10月10日

 
具体标准列表如下

序号 标题 制(修)订情况
1 贵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 制定
2 熟肉制品中的罂粟咸、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 制定
3 鸡肉中磺胺氯吡嗪残留量的检测-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法 制定
4 贵州米豆腐、豌豆凉粉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 制定
5 贵州米粉(米皮) 制定
6 食用调和油 制定 
7 贵州酸汤调味料 制定 
 
 
日期: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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