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9月28日组织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相关专家,对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食药监局等单位申报的21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请,进行了立项审评。专家审评结果:拟准予《贵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等7个标准立项(具体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的立项标准有异议,于2017年11月10日前,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反馈。
食品处联系人:顾 华,陆 婧。
联系电话:0851-86826074。
电子邮箱:gzwjwspc@163.com。
附件:
2017年10月10日
具体标准列表如下
序号 | 标题 | 制(修)订情况 |
1 | 贵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 | 制定 |
2 | 熟肉制品中的罂粟咸、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 | 制定 |
3 | 鸡肉中磺胺氯吡嗪残留量的检测-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法 | 制定 |
4 | 贵州米豆腐、豌豆凉粉小作坊加工卫生规范 | 制定 |
5 | 贵州米粉(米皮) | 制定 |
6 | 食用调和油 | 制定 |
7 | 贵州酸汤调味料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