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3日「天鸽」风灾后,卫生局持续且恒常地巡查包括药房在内的药物业活动场所,以监察受水浸影响场所的卫生环境,同时监督业界妥善处理场所内受水浸的药物及其他产品,防止有关产品不当地供应予居民。
卫生局提醒药房业界,如有人出售或提供受水浸污染的奶粉,有关的行为涉嫌违反本澳《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此外卫生局呼吁居民,如有药房出售受水浸污染的奶粉,应拒绝购买或接收,并请致电8598 3504、电邮drugmatter@ssm.gov.mo或亲临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一至四楼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