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肉制品9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由张军(北京龙盛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6号摊)经营的猪耳朵,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经检测实测值为0.12g/kg,标准值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经检测实测值为1.6,标准值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由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鲍明辉熟食店经营的猪耳朵,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经检测实测值为0.14g/kg,标准值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经检测实测值为1.9,标准值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对相关食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附件1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铅、镉、总砷、铬、N-二甲基亚硝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等25个指标。
2.熏烧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铅、镉、总砷、铬、N-二甲基亚硝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苯并[a]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等25个指标。
3.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铅、镉、总砷、铬、N-二甲基亚硝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糖精钠等25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肉制品)
附件2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包括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肉制品中铅、镉、铬、总砷、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共计27个指标。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