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5类食品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抽检总体情况。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调味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罐头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食品添加剂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