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也于2016年10月开始实施,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尚未出台,为了尽快启动我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解决过渡期间企业办理、换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海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暂行)》,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发送至:bhc@hifda.gov.cn。
联系人:王若伊
联系电话:0898-66833805
附件:1. 海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暂行).zip
2. 起草说明.docx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