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
抽检的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
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等。抽检依据是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
《葵花籽油》(GB10464)、
《大豆油》(GB1535)、
《芝麻油》(GB8233)、
《玉米油》(GB191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
重金属、
真菌毒素、品质指标等7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3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