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包括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6个指标。共抽检肉制品样品110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82%。其中:
1.抽检熟肉制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98%,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
2.抽检腌腊肉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苋菜红、胭脂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小贴士: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主要是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诱惑红、苋菜红、亮蓝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或者未准确计量,个别产品食用色素超标不排除掺假。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20-肉制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