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包括液体乳、乳粉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0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微生物、品质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乳制品样品152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液体乳98批次、乳粉5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03-乳制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