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26批次,包括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玉米粉、玉米碴、速冻水饺和冷面五个细类,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40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2. 抽检食用油及其制品13批次,为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和煎炸过程用油两个细类,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12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3. 抽检酒类78批次,包括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熟啤酒、生啤酒、果酒(李子酒、杨梅酒、樱桃酒等)、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等四个细类,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和警示与标注等31项指标,不合格两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绥滨县二职白酒厂”生产的“纯粮烧白酒”一批次和“家有喜事白酒”一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
针对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组织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5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