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是网络市场的一部分,推动了生活服务业的网络化。近年来随着O2O模式的迅速普及,团购网站在平台交易日常管理方面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对线下商家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等。近期,该市相关媒体对网络团购订餐中出现的无照无证销售餐饮食品等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为此,在1月26日-2月10日期间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网络团购订餐等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了一次实地检查规范。
检查主要对各开展网络团购订餐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七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规范团购促销活动。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等资质,团购网站经营者要严格资质审核,把好准入关。
通过约谈、集中指导、实地检查、抽查团购订单等多种形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网络团购订餐等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了排摸核查、分类指导。从检查情况看,对于本地的几家团购平台,由于规模小,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团购业务量“每况愈下”,大部分在考虑转型中。所以团购订餐主要集中在几家大的平台,平台总部一般在北京、上海,管理相对比较规范,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餐饮经营主体在各类团购网站上有优惠信息发布核查后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各地网监科已经联合餐饮监管科发放责令整改通知并抄告,并不定期到这几家店进行原材料采样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