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市售的水产及水产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232批次,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孔雀石绿、土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四环素、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即食)、铅、无机砷、二氧化硫等检验,共有9批次不合格,主要是鲜活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系养殖或运输过程违规使用渔药所致)以及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合格率为96.1%(详细情况见附件),与第三季度相比合格率提高3.8个百分点。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