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唐山市印发《唐山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来,全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按照房屋性质对学生“小饭桌”实行分类管理,督促落实“五执行”、“六严禁”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全市565家学生“小饭桌”中,进行许可管理的学生“小饭桌”68家,进行登记管理的学生“小饭桌”254家,整改203家,取缔40家,学生“小饭桌”监管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