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从监管机构建设、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管理、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12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保障全区各族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该方案从2014年至2017年,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334”进度安排,在现有的基础上分类实施,分步推进。2014~2015年完成整体目标任务的30%,2015~2016年完成整体目标任务的30%,2016~2017年完成整体目标任务的40%。对于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市、区),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