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食药监餐〔2011〕11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枣庄、德州、聊城卫生局,省局稽查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2011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中高考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天气,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一)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设立考点的详细地址、考生人数、考生食宿点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中高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餐饮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提供餐饮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
(三)加强考试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考试期间,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餐饮安全巡查力度,必要时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在检查过程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将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等情况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及考生食宿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通报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值守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承接考生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各级教育部门要对考生加强考前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考生科学健康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完善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施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通畅,确保监管人员能够快速到位。遇有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有关食物中毒信息。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