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调味料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调味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四川、广东、重庆、河南等12个省、直辖市79家企业生产的8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4.1%。
此次抽查依据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调味料的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食盐、氨基酸态氮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是防腐剂,添加至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起到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调味料中苯甲酸、山梨酸均不得超过0.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苯甲酸、山梨酸含量超标。
2、个别酱产品总酸不合格。总酸作为发酵酱产品的卫生指标,主要用于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8-2003《酱卫生标准》规定,酱产品中总酸不得超过2.0g/100g,抽查中有个别酱产品总酸指标超标。
3、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企业向社会的明确承诺,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配料表中没有注明所使用的防腐剂的具体名称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针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调味料产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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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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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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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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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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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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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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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门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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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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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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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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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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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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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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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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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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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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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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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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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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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辣面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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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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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g(30g×5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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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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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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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桥调味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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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大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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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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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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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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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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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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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火锅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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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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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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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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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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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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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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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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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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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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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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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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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三合居调味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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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黄豆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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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居及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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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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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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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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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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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陈州酱菜调料有限公司(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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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面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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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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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g±1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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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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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酸、苯甲酸、甜蜜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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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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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自力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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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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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及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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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g/袋(200g±5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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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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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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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汤料产品小常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酱、汤料已成为每个家庭不可缺少的调味料,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还富有营养。吃烤鸭要用甜面酱,做炸酱面则离不开黄酱,泡方便面和方便食品就需要各种汤料。
一、酱类产品指的是以含蛋白质的豆类和含淀粉的谷物类及其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成的半固态调味品,以及以酱类为基料生产的复合酱产品。酱产品主要分为黄酱、面酱和复合酱。一般以甜面酱和黄酱为常见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酱类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的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注意明示的储存条件,并且无"胀包"现象。
2、观察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
3、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
4、鲜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
5、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二、汤料是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为解决炖汤费时费力的问题应运而生。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汤料形形色色的品种很多,有畜禽类的、蔬菜类的和菌菇类的等等。
消费者在选购汤料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根据各自喜好,辨清汤料用途,汤料除了用于冲泡方便食品外,有的还可以直接冲泡饮用。
2、仔细查看配料表。
3、冲汤后应带有品名固有香气,鲜味醇厚,无焦糊、油哈喇等异味。